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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开展“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7/16

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雷锋·情暖东疆

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启文明办〔20124

各镇(乡)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引导人们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与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贯彻落实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雷锋好榜样”百万志愿者集中行动的通知》(苏文明办〔20125号)文件精神,市文明委决定,3月份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雷锋  情暖东疆

二、活动时间

20123

三、活动方式

(一)集中志愿服务(32日)

市设置一个志愿者集中点,组织各志愿服务团队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2上午830,市志愿者集中点举行启动仪式,仪式内容为:

1.市文明办负责人介绍我市开展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活动安排。

2.优秀志愿者代表发出倡议。

3.市领导讲话。

4.领导为集中点志愿服务队授旗。

(二)分散志愿服务(32日——月底)

由各部门、各地区组织各志愿服务团队在居民小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旅游景区、交通道口、敬老院、福利院、农民工子弟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志愿服务内容

(一)志愿者集中点服务内容

现场便民服务。卫生、银行、药监、质监等行业单位开展现场便民服务。司法、劳动、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法律、就业、升学、家政、成长指导等咨询。科协、消防、红十字等单位开展科普宣传、消防演示、无偿献血采血等。组织通信、商场、个体经营者开展家电、生活用品维修等服务。(责任单位:团市委,各相关责任单位)

(二)分散志愿服务内容

1.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敬老院、福利院等志愿服务。所有社区、镇、村、各行业单位都要安排志愿者进行结对服务。(责任单位:各镇乡、园区、街道、各行业单位)

2.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在本地城市建筑工地、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聚居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安排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建工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各园区)

3.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人行过道(斑马线)、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协助维护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4.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组织本地各类银行、医院、电力、通信、市政公用等窗口行业在志愿服务点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各参创行业)

5.环境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广泛开展清洁家园、环境整治、植树绿化、环保宣传等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6.净化网吧志愿服务。组织五老志愿者到本地所有网吧开展网吧监督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关工委)

7.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组织科普志愿者到各级各类科普场所开展科普宣传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科协)

8.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在献血站、点开展红十字救助宣传,组织开展义务献血、登记捐献骨髓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红十字会)

(三)志愿服务宣传语

1.学习雷锋好榜样;

2.弘扬雷锋精神  彰显道德力量;

3.学雷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4.学雷锋精神  树文明风尚;

5.弘扬雷锋精神  参与志愿服务;

6.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创造城市美好生活;

7.存好心  做好事  当好人  有好报;

8.服务他人  提升自己; 

9.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活动,作为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实施。要按此通知精神,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标识、统一口号,认真做好志愿者集中点和分散行动的具体安排,声势浩大地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做到全市联动、全社会参与。

(二)营造氛围。要切实加大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公益广告和开展志愿者心得征集等形式,开设专栏、专版,普及志愿服务理念,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市文明办将汇总各地区各部门3月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包含服务内容、时间、地点等),在我市主要媒体发布。活动当天将组织本地新闻单位进行全方位报道,并及时向上级媒体报送信息。

(三)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各类活动,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各镇乡(园区)、各街道、南通市级以上文明行业(单位)及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志愿服务月活动的总体方案和参加志愿服务的团队名称、服务内容、地点于227日上午10点前报市文明办。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前期阶段性总结(必须含图片及影像资料)于35晚下班前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联系人:石磊,电话:83101692,邮箱:qdwmbshi@163.com。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底镇乡文明新风杯和文明单位评比考核,未按时按质上报有关材料及参与活动的,市文明办将给予通报及扣分处理。

附件:2012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活动项目登记表

启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2223

附件:

2012学习雷锋·情暖东疆志愿服务月

活动项目登记表

 行业(单位、镇乡、园区、街道):                  

服 务 项 目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参 加 人 数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手机):     

此表请于227日上午10点前交市文明办,3月份本部门、本镇乡、园区本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不得少于5次,32日、3日、5日必须有集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