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养犬

时间:2015/11/24
                                                       ♢沈  晖
     前晚7点钟左右,笔者在市区儿童乐园散步,看到公共厕所前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突然,从后面窜出一条狼狗将其扑倒,血红的长舌舔其头部。几个散步的老伯伯听到哭声急忙冲过去,一边大声吆喝,一边猛踢狼狗头部,合力将其从狗身下拉出。这时,小女孩的母亲闻声从厕所里出来,这条狗已向南落荒而逃。
     “这么大的狗为什么不牵养呢,咬伤小孩子怎么办?”惊恐之余,大家对刚刚发生的一幕气愤不已。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养犬者日益增多。在我市农村,不少狗是散养的,春天群狗嬉戏,常常将农户大片棉花苗床薄膜撕裂、棉苗践踏;常有恶狗挡道,吓得小孩不敢上学。在城市社区,养犬者将狗拴在车库或道路旁,一到深夜吠声不止,严重扰民;更有甚者牵着巨型犬在公园、社区健身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悠哉悠哉”,还任由犬只随地拉屎拉尿,影响了公共环境卫生。由于不文明养狗,邻里纠纷等时有发生,成了文明城市创建和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大隐患。
        诚然,狗是人类的朋友,在看家护院、护塘防盗等方面发挥了不少作用。然而,任何事情往往有利有弊,文明规范、科学饲养应成为习惯。在一江之隔的上海里弄里经常看到,居民家的犬是牵养着,犬嘴上还戴上罩子,这样不易伤人,即使外出小孩见之也不害怕。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南通市政府曾对市区养犬管理有明确规定。比如,市区不允许养大型具有攻击性的犬。同时,对小型犬除了按规定对其注射疫苗外,平时注意牵养和禁止进入公园、健身广场、菜场等公共场所。我市之所以出现如今的养犬乱象,与有些养犬户对管理条例知之甚少、一些犬类管理部门整治力度不大不无关系。
       笔者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净化城市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养犬管理有关规定,教育居民文明养犬;社区居委会、物管企业等单位以居民公约等形式,对小区养狗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社区环境卫生,居民生活不受影响;管理部门应禁止大型具有攻击性的犬进入公共场所,小型犬也应牵养。只有坚持文明养犬,才能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