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桂中学关于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总结 暨 “文明礼仪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教育的意见》(苏文明委〔2014〕3号),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主要目标,把“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核心内容,把“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作为关键环节,遵循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依托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成长空间,突出基本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融入“爱、善、诚、勤、俭、美”六种理念和价值取向,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做起,学礼仪、知礼仪、行礼仪,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富有理想、文明有礼、快乐健康、全面发展的新一代启东人。经研究决定在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明礼仪之星”的评选活动。
一、总体要求
——引导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把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作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工程,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懂得文明礼仪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每个公民良好素养的表现形式,更加自觉地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涵育文明。
——引导未成年人了解当代文明礼仪的基本规范,掌握基本的谈吐、举止、服饰等个人礼仪,以及在家庭、校园、公共场所等社会生活领域的交往礼仪,养成“讲文明、懂礼貌、有道德”的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长大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合格建设者。
二、教学目标
——初中阶段(13—15岁):重点引导初中阶段学生自觉规范言行举止,学会沟通、包容,增强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意识和能力。
三、主要内容
立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际,在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国外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注重当代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的实践创新,重点开展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大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养成教育。
1.仪表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表情状态、身体姿态、面容发型、穿着打扮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仪态大方。
2.餐饮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庭日常就餐、公共场所用餐、社会交往聚餐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3.言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言语交谈、正式场合交流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用语文明、心平气和、耐心倾听、诚恳友善。
4.待人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特定场合交往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尊敬师长、友爱伙伴、宽容礼让、诚信待人。
5.行走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徒步行走、乘用交通工具等方面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遵守交规、礼让三先、扶老助弱、主动让座。
6.观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等场合讲究文明礼仪,做到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7.游览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外出旅游、参观时讲究文明礼仪,做到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恪守公德。
8.仪式之礼: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参加升国旗、入队、入团、毕业、传统民俗等仪式活动时讲究文明礼仪,做到按规行礼、心存敬畏、严肃庄重、尊重礼俗。
四、实施途径
研究初中学生特点,运用养成教育、主题活动、道德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在学校、家庭、社会参与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教育实践活动,把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贯穿于学习生活全过程。
1.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纳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课程教学中强化文明礼仪教学要求,深入发掘语文、历史、地理、艺术、体育、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等课程中蕴含的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资源,并渗透到相关教育教学中。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熏陶作用,研究设计不同的活动形式和载体,广泛开展主题班(队)会、主题团日、升国旗仪式、运动会、艺术节、读书读报、征文演讲等活动,充分展示文明礼仪教育成果。加强教师队伍培训,将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纳入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重点内容,结合部分学科的省级培训,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辅导;每年暑假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全体教师的文明礼仪素养、文明礼仪示范意识和文明礼仪教学能力,以此带动和促进学生文明礼仪习惯的养成。
2.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关注孩子青春期的身心健康,帮助孩子增强道德观念、法治意识。利用各类家长学校和网上家长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礼仪知识培训,帮助家长掌握未成年人基本文明礼仪规范内容,引导家长在孩子成长不同阶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做好文明礼仪示范。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各类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作用,开展礼仪实践亲子活动。组织家庭亲子共读,提升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广泛开展“大手牵小手、文明一起走”等主题活动,引导家长以身作则,为孩子做示范、当榜样,尤其是对日常生活中孩子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纠正,做到不溺爱、不放任。
3.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教育的养成作用。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走进社区、文博场馆、旅游景区等场所,开展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等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和勤工俭学,做“文明小义工”。组织和引导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困难家庭等,为特殊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公益服务,做“爱心小天使”。利用寒、暑假期,举办各类文明礼仪冬令营、夏令营,帮助未成年人学习和践行文明礼仪规范。
4.充分发挥仪式教育的激励作用:通过举行青春仪式,重点让初中学生学会交往沟通,控制情绪、包容他人,迈好青春第一步。通过举行入团仪式时,引导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做文明有礼的青少年,为同学们树立榜样。
五、评选办法
1、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30日
2、评奖:全校评出“优秀组织奖班级12个,各班评选班级“文明礼仪之星”3个,在此基础上评选学校“十佳文明礼仪之星”。设展板,树榜样,营造良好教育氛围,取得实际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