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启东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是由启东市文明办、教育局、妇联等单位联合主办的纯公益性机构。中心设有(心语室)个体团体室、音乐放松室、心理测量室等功能区,配有专业的设备,建设的宗旨是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团体沙龙等服务,给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提供全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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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2017年度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作用,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省和南通市文明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部署要求,遵循“塑阳光心灵,享精彩人生”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管理,提升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社会化、公益化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心理辅导工作水平。
1.召开心理咨询志愿者会议,咨询师续聘。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时间要求:2017年1月
2.围绕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聘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开展专业培训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时间要求:2017年5月、11月
3.开展年度优秀心理咨询志愿者评选。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时间要求:2017年1月(2016年度)、2017年12月(2017年度)
(二)拓展工作思路,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
4.常态化开展中心面询、电话咨询、QQ咨询活动,每个志愿者全年至少完成1个案例,并分别形成含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咨询过程、效果评估(咨询反思)在内的完整的案例报告。志愿者值班表见附件1。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计委
时间要求:全年
5.以提升家长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生命教育”、“校园暴力”等为内容,全市各中小学校在学校举办家长沙龙,“一路阳光”心理健康进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社科联
时间要求:全年
6.结合“缤纷的冬日”、“七彩的夏日”活动,全年组织不少于4次未成年人成长性团体辅导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图书馆
时间要求:寒、暑假期间
7.“光芒行动”社区讲座。突出“情绪管理、亲子沟通、青春期教育、挫折教育、人际沟通、生命教育”等主题,为社区提供宣讲、咨询服务,菜单见附件2。各社区至少选择一场讲座,主动联系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工作人员。联系人:顾天骄 83119611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南北街道、汇龙镇、开发区
时间要求:全年
8.“光芒行动”心理普查。——组织中心志愿者,进学校开展普测调研,了解未成年人心理现状,引导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明办
时间要求:全年
9.“亲子沟通营”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和文明家庭创建为根本出发点,开展亲子公益性互动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
时间要求:全年
10.困境儿童帮扶计划。——针对单亲家庭、离异家庭等环境中的未成年人,以及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题关爱行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时间要求:全年
(三)强化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功能作用。
11.各中小学校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家校通等阵地与途径,广泛宣传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服务宗旨与服务内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时间要求:全年
12.制作启东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宣传推广微视频。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时间要求:全年
13.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多渠道渗透心理健康知识,传递科学家教理念,不断提升中心的社会知晓率。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教育局、新闻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
时间要求:全年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是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中心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积极参与中心建设与管理,确保作用充分发挥。
2.狠抓工作落实。根据中心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项活动取得实效。每项重点工作结束后,牵头单位要在一周内将工作文字资料和相关视频、图片报市文明办备案。
3.关心志愿者成长。中心志愿者是保证中心正常运转的骨干力量。中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学校要关心支持中心志愿者工作,为志愿者成长提高、更好地工作创造条件。志愿者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所在学校应参照相应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启东市文明办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