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分局成功调解一起高压锅爆炸伤人案

时间:2013/4/11

日前,江海分局接到启东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任务单,反映东海镇新造镇居民陈某,在其家中使用高压锅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其眼睛烫伤并住院治疗,希望有关部门能处理。江海分局接到任务后,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申诉人进行走访,了解事件经过、受伤情况,听取其要求和意见,同时及时找销售商了解购销及案情经过,目前解决的进程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了解情况后,分局立即与高压锅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厂家同意派人进行处理。326日上午,在江海分局调解人员的组织下,消费者、销售商、生产厂家三方同时到场,三方对产品质量、使用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因素进行了客观仔细的分析。经现场鉴定查看,发现高压锅在爆炸后,安全排气孔未堵塞,预留安全阀完好,厂方、销售商、消费者对事故的发生均感到有些意外,销售商、生产商认为可能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事故,消费者认为是产品问题,大家意见不一,一度调解处于僵局。调解人员组织三方通过交流、分析,在了解详细经过情况后,对三方各自在生产、销售、使用中的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出,要求生产企业对生产的产品,特别是大件、高危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等要说明书作重点警示说明,并对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要作好说明,销售商在销售商品时,对商品的使用、操作情况,有宣传、解释、告知和说明的义务,消费者在使用商品前,必须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知悉产品说明中规定的警示内容,不能按照不正确的习惯方法进行操作使用,以便进入误区,造成不必要的人身、财产伤害和损失。

    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提出赔偿医药费2200元、交通费800元、财产损失费3000元、误工费1500元、精神损失费1000元等计8500元的要求,被诉方认为,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也有使用操作上不当的过错,只同意补偿医药费、合理的财产损失费等计3000元,调解人员在对三方责任、权利、义务进行分析后,要求大家本着解决问题、互相谦让的原则,促使三方寻找结合点。经过交流、调解,三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生产厂家一次性补偿医药费等计4000元,销售商同意消费者提出的换送一只电高压锅的要求。三方在融洽的气氛中圆满解决了这一消费纠纷,并对工商部门多次热心帮助联系三方,本着公正、公开、为民服务的原则,调解解决处理此事,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