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城区建设“南进东拓”的总体规划下,不断涌现出许多新的城郊村,城郊村在为城市的拓展和建设过程中拆迁让地、资源整合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与措施,更没有具体的平台与载体有效、有力地保障城郊村集体经济发展。
为创新城郊村集体经济发展,由此建议:一、市政府在城市拓展建设时要有选择地拿出一些规划建设载体,及时交付城郊村以集体开发建设的形式,让城郊村作为村级经济发展的有利载体,进行开发建设,如:小区配套、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等。二、要明确职、权、利,与城市拓展建设相呼应,支持城郊村发展集体经济政策,从体制与机制方面做好有效保障。三、城郊村经济的发展要充分惠及城郊村村民的利益。例如可以让村民的土地补偿款在自愿的基础上,直接参与集体经济载体的股份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