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创新举措深化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时间:2014/8/13

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是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现代管理制度、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启东市编办积极筹划,创新举措,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1.创新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核心是政府部门下放权力,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权。为了深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开展,启东市编办带头放权,着力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年度计划申报制和备案制,增加医院在编制使用上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医院可根据发展现状和人员退休情况合理制定编制使用计划,报编办批准后,每年在核定的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此举受到了卫生系统的一致欢迎。

2.提升架构规格,增强决策能力。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权力决策机构,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占主导地位。今年7月初,结合市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东市提升理事会和监事会档次,将建立统一的公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市公立医院理事会理事长,发改、卫生、财政、编制、人社、物价等部门负责人和社会人士、医院院长代表为理事会成员。此举对提升理事会的决策能力将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3. 加大改革力度,酝酿优惠政策。根据上级指示,启东市公立医院改革要在体制机制上作更多的创新和探索。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启东市明确卫生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落实促进公立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人社部门牵头做好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价格部门牵头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