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劳务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使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向编制部门申报使用计划。近日,启东市编办按照要求对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申报的2014-2015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进行了审核,通过把握“三个严格”,确保编外用工规范化管理,有效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节省财政开支。
一是严格控制总量,确保编外用工只减不增。按照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启东市编办和启东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新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的通知》(启编办〔2013〕41号),明确“2014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只减不增”。审核中除不新增加总数外,对原有编外劳务用工岗位满3个月及以上未使用的予以核减。
二是严格审核程序,确保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在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启东市编办对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的新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进行认真审核,比对新申报岗位、原核准岗位,以及单位提供的有效期内签订的编外劳务人员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对已有计划未按劳务用工程序签订劳务合同的(如使用返聘人员、退休人员),以及未按核准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情况,编制部门视情节,暂停核准其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或扣减其申报岗位计划数。
三是严格用工岗位,确保不增加财政负担。启东市编办核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在明确的用工范围内,超范围申报的用工岗位一律不予审批,季节性、阶段性辅助工作岗位一律予以核销;同时,严格审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用工岗位的调整,无充分理由,一律不同意工资标准低的用工岗位向工资标准高的用工岗位调整。编制部门在完成新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审核工作后,及时将批文和汇总数据提供给财政部门,用于财政部门进行预算和核拨相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