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编办坚持“三原则”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用编审核工作

时间:2013/10/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启东市编办坚持“三原则” ,积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用编审核,切实加强编制管理,发挥编制源头基础性控制作用。

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要求,启东市编办积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进行对接,在确保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前提下,依据编制实名制数据,对各单位2014年公务员的用编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单位在人员总量不超编、编制有富余的情况下使用编制。对满编、超编以及职能弱化、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单位的用编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不再安排使用编制。

二是坚持合理调配,优化结构的原则。结合军转安置、高层次人才引进,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计划时,着眼于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启东市编办将人员招录使用计划通过“三比对”(既:比对职能情况和实际工作量,看是否需要用编进人;比对空编数和预退人数,看申请用编后是否还有富余;比对人员结构,看人员年龄结构和文化层次搭配是否合理)进行全面审核,在防止“人浮于事”前提下,通过公开选调、招聘的途径适当补充“新鲜血液”,优化人员编制配置。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优先保证重点部门及领域的人员补充,尽可能地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刀刃上”,做到“宁缺毋滥”,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率。特别是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对照分类目录,对涉及行政管理职能或者生主经营职能的事业单位,一律不予审核该单位的招考“用编”,待单位职能划归或剥离,改革得到进一步推进再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