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编办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有效落实了上级关于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
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突出日常监管机制。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自2007年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以来,启东市编办以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为依托,以机构、编制和人员名实对应为主要内容,以核准使用为主要手段,通过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监控,有效实现了机构编制动态监管。
二是动态调整数据信息,确保数据发挥作用。机构编制数据信息直观反映全市机构编制总体状况,是提供决策的主要依据。启东市编办将数据台账的统计纳入日常重要工作事项之一,坚持动态调整、即时调整,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性。以机构编制年报统计为契机,启东市编办加强各项数据的校核,在完成好年报的同时,落实“实名制”系统年审工作,完善机构编制统计台账,为动态监管机构编制提供参考。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编制法规意识。实施专项督查机制是机构编制督查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启东市编办在日常工作中,结合本市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编外劳务人员专项督查、中小学编制使用情况督查、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等,及时发现和制止机构编制执行中的违规问题,从而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法规意识。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齐抓共管机构编制。近年来,启东市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相关文件规范和完善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经费等环节的管理,部门间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构编制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从2008年以来,启东市组织、编制、审计等部门以“三责联审”为抓手,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和制止了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问题,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法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