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财务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使机关财务工作更好地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今年以来,启东市编办采取“三项措施”大力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按照依法理财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职责明确、覆盖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形成以“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责任科室统筹”的财务工作机制。编办主任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定期听取财务收支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综合科负责全办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预算上报、经费申请、资金拨付等。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加大对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管钱、按制度办事的财务监管体制。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效益。严格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编制年初预算,由综合科根据工作安排,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统一研究决定后,上报市财政局,预算一经下达,严格按预算批复的项目、内容开支,无预算无项目的开支不予安排。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信息公开机制。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政策,市编办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在上年度预算下达标准的基础上自觉削减10%的“三公经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财务纪律。市编办高度重视财务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始终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以及每月“三重一大”事项的上报,有效遏制了财务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发生。单位财务账目日清月结、财务报表有据可查。所有报支发票均秉着“公开透明、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的原则,由经手人验收、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结报。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均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